突出绿色理念和要求的生产企业和基础设施集聚的平台,侧重于园区内工厂之间的统筹管理和协同链接。推动园区绿色化,要在园区规划、空间布局、产业链设计、能源利用、资源利用、基础设施、生态环境、运行管理等方面贯彻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理念,从而实现具备布局集聚化、结构绿色化、链接生态化等特色的绿色园区。”
基本要求
经各级政府批准依法成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自贸区、工业集聚区和市级特色工业园区(以下统称园区)等。
完成国家、省、市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,近三年(含成立不足三年)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、环保、质量等事故。
园区内企业不使用国家、省、市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技术、工艺和设备,不生产国家国家、省、市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.
符合绿色工业园区各项具体评价指标要求。